
“下单一份小笼包到家庭地址”“帮我订一张去杭州的火车票”,只要对手机说出需求,它就能自动完成下单指令。这不是想象,能够跨应用自动操作的人工智能手机即可做到。
去年3月,“人工智能手机”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优配货主,随后各大厂商相继推出AI手机,上演一键比价、自动整理行程、跳过广告等“十八般武艺”。技术创新带来便捷应用的同时,安全风险、权责归属、公平性等问题也随之而至,AI手机的合规制度构建值得关切。1月13日,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AI手机合规制度构建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召开,来自法学界、司法界的数十位专家汇聚一堂,共同剖析新技术新产品带来的机遇与挑战。
会议现场
AI手机合规制度构建已刻不容缓优配货主
与传统智能手机相比,AI手机把大模型直接写进芯片和操作系统,使手机具备“天生智能”,能够根据用户的语音或文字指令,理解屏幕上显示的内容,并在多个应用之间完成信息查找和操作处理,具有自主性、感知决策、快速响应等能力,也孵化出语音订票、AI导购、离线会议速记等新场景,激发市场消费潜能。随着端侧大模型在AI手机中深度应用,由此引发了系统权限、数据安全及责任分配等法律与合规挑战日益凸显。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韩强表示,这些议题已超越单纯技术范畴,成为融贯技术逻辑、法律制度与伦理规范的综合命题,AI手机合规制度构建已刻不容缓。
不久前,某知名大模型AI手机上市后却遭争议,其获取权限允许应用模拟用户输入事件,这或将带来用户账户安全风险,因此受到微信、淘宝及多家银行应用的屏蔽。有关个人信息的保护,始终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。华东政法大学高富平教授指出,诞生于前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,在万物互联的大数据+AI时代已显力不从心。他指出,个人信息保护以个人为主体,核心是通过信息处理全流程保障用户知情权,防范数据滥用侵害个人尊严与自由。但在AI时代,个人数据的收集、控制与处理全面“失灵”,用户知情权难以保障,隐私泄露成为常态。“AI更加加剧了每个人的失控、无力感。”高教授指出,个保法发展的未来一定不是简单的修补改造,而是推导重建。
在鼓励创新与规范秩序之间寻找平衡
AI手机引发的隐私安全、数据权属、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亟待厘清,如何在鼓励创新与规范秩序之间找到平衡,成为监管与立法的核心命题。“在监管与立法方面,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儿。”会上,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陈锦川提出,如同和过去印刷术、基因编辑的出现一样,数字时代手机与大模型融合是必然趋势,应该秉持“不扼杀创新、不放任风险”的原则,通过正当竞争方式实现利益平衡,从而形成新的利益格局。
就在本月10日,《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出台。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徐骁枫认为,新规恰为AI手机这一技术革新与风险共生的产物划定了合规坐标系。徐骁枫指出,AI手机凭借端侧大模型的本地处理优势与跨应用协同能力,重构了人机交互范式,却也因“无障碍权限滥用”“数据流动模糊”“责任链条断裂”等问题,对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形成冲击”;《规定》的核心价值在于以“最小必要”“透明可控”“责任闭环”三大原则,为AI手机的创新划定安全边界,同时避免过度规制扼杀技术潜力。华东政法大学特聘副研究员王镭说:“我们需要重构个保法的规范意义,即避免信息与人之间的意义关联给个人权益造成影响。而不与人产生意义关联的纯粹数据处理技术过程,不应落入规制范围。这也是鼓励技术发展和创新的应有态度。”
会上,专家学者各抒己见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刘军华表示,可以预见,人工智能的技术的运用对经济、社会的发展、运行规律、组织结构等产生重大的影响,既要从整体上考察新一轮技术革命所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,也要沉着应对优配货主,找准真正的问题所在和法律干预的时机和方式。中国社科院长城学者李明德强调,AI手机相关法律问题应回归本质,通过反不正当竞争、反垄断等现有法律框架解决争议;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提出,保障用户对AI功能的实质知情是合规核心,应避免笼统告知,让用户在关键节点自主选择;同济大学教授单晓光坦言AI手机议题前沿复杂,兼具挑战性与研究价值;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陈锦川建议监管立法不宜过早定调,应给市场竞争留出调整空间;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则认为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度已失灵,需转向强化数据处理者义务。此外,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徐俊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二庭庭长钱光文、上海市检察院三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孙秀丽等分别从版权保护、跨端数据抓取判定等角度分享见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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